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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祁东融媒 作者:祁东融媒 编辑:周意 2026-07-03 09: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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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祁东县砖塘镇双江幼儿园等7个社会组织(具体名单附后)2024年度、2025年度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且情节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对上述7个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和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已通过直接、邮寄方式送达的社会组织,按送达文书规定执行。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的,以此公告送达为准,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祁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撤销登记和吊销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应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上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如不上缴一律作废,并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清算活动除外),否则,将视为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祁东县永昌大道102号民政局319办公室

联系部门:祁东县民政局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电话:0734-6277993

祁东县民政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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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东融媒

编辑:周意

本文链接:https://www.qdxw.com.cn/content/646041/95/16053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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