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3月31日讯(通讯员:许滔 李刚)这是一个柔性执法的故事。25日,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来到因在湘江干流非法捕捞被处罚的陈某家,告知三家单位联席会议确定的处罚结果,决定对其采取延期执行处罚,并依据其对湘江水域非常熟悉的特点,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其为湘江干流刘三庙段的护渔员,解决他家的实际困难。
当事人陈某十分激动,深深感谢政府的宽容,表示真心接受处理结果,并愿意积极履行护渔员责任。
去年12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告知:“陈某某等人在湘江干流非法捕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因犯罪情节轻微,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现移送你局依法行政处罚。”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经研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陈某处罚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当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给陈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陈某一家居住在一间15平方米的铁皮棚子里,高度不到2米,棚子四周没有完全封闭,棚内夏天如同蒸笼,冬天如同冷窑。其全家人生活起居都在棚子里,家里最值钱的是一个别人淘汰的冰柜,厨房是一个搭在铁棚子外面的敞开式木棚,不到2平方。经了解,陈某系退役军人,因自身患有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且文化程度较低,就业技能缺乏,在社会上就业困难。湘江禁渔前,陈某家以捕鱼为生,禁渔后从根源上断绝了他家的生活来源。家中现在主要经济来源为退役抚恤金和女儿的接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面对陈某家现状,如果采用简单机械的执行方式,会将陈某的家庭推向生活的深渊。
鉴于陈某家的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积极向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寻求法律支持和帮助,得到了两家单位积极响应,三家单位派员到陈某家实地了解情况,经联席会议研究,迅速达成了上述处理意见。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许滔 李刚
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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