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8月18日讯(通讯员:陶刚桥、何鹏程)为切实保障县城饮用水源水质安全,8月15日,县环保、森林公安、玉合派出所、红旗水库管理所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违法行为,当晚九点,在石门水库发现一名男子(邓某某)正在垂钓,执法人员当场收缴钓鱼工具,将邓某某“请”进了派出所,录了口供,写了检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处以200元罚款。
红旗水库管理所管辖红旗、石门两座水库,是县城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水库投放鱼类主要是用来净化水质、抑制藻类爆发、防治水华、减少有机悬浮物、平衡食物链结构、辅助观察水情,对维护水质安全生态平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切实保障县城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库区内游泳、垂钓等影响水源的违法行为。祁东县红旗水库管理所始终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三到位”措施,即:宣传到位,利用广告警示、传单提醒、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巡查到位,成立水源保护办公室,每天利用巡查车全天候巡查,不留死角;打击到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不定期地联同环保、公安、水政和管理所综合执法,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营造人水和谐的美丽画卷。
水源保护责无旁贷永远在路上,全社会共同参与,在此,呼吁大家严禁在库区内钓鱼、游泳等影响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对以身试法者,必将依法严惩。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陶刚桥、何鹏程
编辑: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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