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经查,祁东县乐呵呵幼儿园等4家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1月21日向祁东县乐呵呵幼儿园等4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祁东县乐呵呵幼儿园等4个社会组织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申请。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祁东县乐呵呵幼儿园等4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以下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祁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满后视为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地址:祁东县民政局319办公室(祁东县永昌大道102号)
电话:0734-6277993
祁东县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
附:
被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
1.祁东县乐呵呵幼儿园
2.祁东县新起点世纪幼儿园
3.祁东县双桥镇金燕幼儿园
4.祁东县金百合公益服务中心
来源:祁东融媒
作者:祁东融媒
编辑: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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