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祁东分站4月29日讯(通讯员 邹琪 黄伟)2018年10月12日下午2时许,罗某在金桥镇家佳福家居家饰用品厂做工时不小心被机器绞伤右手,受伤后先后在祁东县中医院和衡阳169医院住院治疗。虽然工厂负责人陈某全额支付了罗某住院期间医药费5万8千余元,并拿了6000元给罗某作为营养费。但罗某觉得自己在做工期间受伤,且受伤至今右手伤势还没完全好清,无法做工,工厂还必须给予其赔偿。
司法所得知情况后,首先对此事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并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谈话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陈某表示罗某虽然是做工时受伤,但厂方已经赔偿了全部医药费及营养费,且罗某自己操作失误受的伤,只愿意再作适当补偿。罗某表示是在工厂做工时受的伤,理应赔偿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全部费用,至少6万元。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最后通过将双方分开谈话,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家佳福家居家饰用品厂一次性补偿罗某4万元,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位。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作者:曾卫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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