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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玩闹引纠纷 司法调解化干戈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作者:曾卫华 编辑:redcloud 2019-04-23 08: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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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祁东分站4月23日讯(通讯员 邹琪 黄伟) 刘某与唐某均系高二的学生,平时关系较好。2019年3月19日下午十五时左右,因刘某与唐某所在班级下午第二节课是体育课,刘某与唐某等一部分同学便在第一节课课间休息时直接来到了操场。刘某与唐某等人到操场后便坐在操场的一块石头上休息,休息期间,刘某与唐某两人在玩闹过程中发生争执,唐某动手打了刘某一拳,导致刘某右眼受伤。刘某找到班主任,在班主任的安排下,唐某与另一名同学一起陪刘某到了医务室,医务室医生开了药后刘某回到教室上课,上课中因刘某受伤的右眼突然肿大,并且开始流鼻血,刘某班主任便将刘某带到祁东县中医院做检查,经诊断为右眼眼眶骨折,需到衡阳动手术,于是班主任通知了刘某及唐某家长到学校处理此事。

  当日晚上,刘某班主任及学校其他领导与唐某妈妈陪同刘某到衡阳附一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建议不动手术,保守治疗,需20天恢复期。后刘某姐姐带刘某到洪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势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于是刘某姐姐便拿着鉴定结果到永昌派出所报案。

  经永昌派出所、永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刘某自愿放弃追究唐某的刑事责任,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0000元,由唐某父母支付,学校给予刘某经济补偿1万元,刘某后期治疗费用由刘某及其家属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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