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祁东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公平公正、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21〕27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6〕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人民政府及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要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合理划定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一所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执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依法界定初始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入学,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可将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延迟至202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招生片区划定后要迅速召开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会进行宣讲并向社会公示。
3.科学选定划片形式。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负责确定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方式。县直四所公办初中(达孝中学、清源中学、育贤中学初中部、凤凰中学)招生实行面向全县网上报名。
(二)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申报计划、学校布局、办学条件以及规民要求,统一下达全县各中小学校小一、初一招生计划。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在县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根据招生计划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县直民办小学(楚源、船山、成章、云兴湖、文武)原则上在县城区内招生,各乡镇(街道)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本乡镇(街道)招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成章学校、云兴湖学校、文武学校、洪桥街道博文学校、风石堰镇启航学校、官家嘴镇启航学校、蒋家桥镇栗山学校、城连墟乡成龙学校)实行小学部直升与超员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四)统一组织学生报名。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统一组织报名。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新生报名、审核和录取。
(五)有序组织电脑派位。县教育局负责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具体工作办法,科学设置工作程序、摇号批次、志愿填报等要求。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
(六)保障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根据学位情况,通过统筹调剂确保有序入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双(多)胞胎子女在参与县直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时、可申请同号绑定(任何一人派中,全员均可获得学位)。
(七)规范各类优抚直升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八)有序开展阳光分班。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阳光分班”相关文件精神及《衡阳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学校要在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落实好阳光分班。
三、招生流程
(一)县直公办初中招生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四所县直公办初中(达孝中学、清源中学、育贤中学初中部、凤凰中学)和八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成章学校、云兴湖学校、文武学校、洪桥街道博文学校、风石堰镇启航学校、官家嘴镇启航学校、蒋家桥镇栗山学校、城连墟乡成龙学校)按照“计划到校、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1.线上报名:7月31日8:00至8月4日18:00前,有意愿就读以上公民办初中学校具有我县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登录祁东县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或扫描二维码填报申请志愿(详见附件1《祁东县教育局致全县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祁东籍外地回祁小学毕业生于7月31日8:00至8月4日12:00前向县教育局基教股提交证件资料(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可到网上报名申请,网上报名申请时间截止到8月4日18:00前。申请四所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除了可以在第一志愿选报四所县直公办初中学校的其中一所外,第一志愿没有选报凤凰中学的有意愿就读凤凰中学的学生还可以在第二志愿填报凤凰中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有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只能在第三志愿选报本校初中,选报其它初中学校无效。优抚对象可选择填报一所县直公(民)办初中学校。
2.确定优抚直升对象:8月7日前,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确定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名单并公示。
3.信息审核:8月9日,县教育局招生办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公布各招生学校网上报名人数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计划数。
4.电脑随机派位:8月11日,若招生学校网上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四所县直公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按照县城区(洪桥、玉合、永昌三个街道)小六毕业生占90%,其余乡镇(街道、管理处及外地回祁)小六毕业生占10%的比例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凤凰中学按照第一志愿派位若已招满,不再进行派位,按照第一志愿派位若未招满,则在未予录取的学生中按照第二志愿进行派位招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若本部小学毕业生直升报名人数超过了招生计划,派位进行录取,若本部小学毕业生直升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先录取本部直升报名学生,不足计划通过派位予以招满。
5.公示录取:8月12日-8月13日,公布公示各招生学校派位录取结果。派位录取学生不再安排学位,严禁派位录取学生不按派位录取结果入学。
6.报到:8月14日,派位录取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参与派位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二)县城街道公民办中小学校以及县直民办小学招生
县城三个街道(洪桥、玉合、永昌)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和县直民办小学(楚源、船山、成章、云兴湖、文武)招生按照“计划到校、划片招生、网上报名、免试入学”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县城区街道公民办中小学校和县直民办小学的入学条件和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免试入学。
第一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监护人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证件所有人的3个月以上水、电原始发票。
第二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其监护人房产未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第三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未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其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2、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3、房产所有人3个月以上的水、电原始发票(或网交费依据)。
第四类:无户无房。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营业中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税务证)。③在城区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2.县城区街道办公民办中小学校和县直民办小学新生网上申请学位
①新生网上申请学位(8月12日—8月17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湘教通〔2023〕87号)精神,符合县城区三个街道办公办初中学校(洪桥街道洪桥中学、玉合街道思源学校、永昌街道永昌中学)、三个街道办公民办小学(洪桥街道第二小学、洪桥街道第三小学、洪桥街道第四小学、洪桥街道明德小学、洪桥街道第六小学、洪桥街道春苗小学、洪桥街道博文学校、玉合街道中心小学、玉合街道玉河小学、玉合街道石门小学、玉合街道鼎山小学、永昌街道芙蓉学校)以及县直民办小学入学条件并有意愿到这些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湖南省“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实名注册后登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按照现居住地所属初中小学招生划片区域向对应招生学校进行网上申请学位,完成信息采集。(网上申请学位操作流程详见专门通知)。
②学位申请信息现场人工采集。以上初中、小学招生学校原则上不再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现场人工采集,如有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确实无法自行完成网上填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可携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所需的全套资料到原就读幼儿园或申请就读学校,在幼儿园或申请就读学校指导下完成学位网上申请工作。
3.网上资料初审和现场核验(8月19日-8月21日)
各街道办中心学校牵头组织辖区内学校对学生网上申请学位资料进行初审,短信通知初审通过学生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期间,各招生学校可以使用"中小学一件事一次办在线报名平台"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户籍、不动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居住证、社会保险等学生入学五类主要证件进行查询核验。各招生学校对入学证件和资料存在疑问的,可以开展入户调查。对查验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4.公示上报录取名单(8月23日-8月24日)
各街道办中心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在网上公示初录学生名单,并将初录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审核。公示及上报样表详见附表3《祁东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公示及上报表》。
5.发送录取通知(8月25日起)
各街道办中心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发送录取通知。
6.统筹调剂(8月25日起)
如招生学校由于学位不足,生源排序后有学生无法录取,可由各街道办中心学校招生办公室或县中招办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将这些学生统筹调剂至学位有余的学校就读。
(三)有关要求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同一生源类型适龄儿童录取时,优先保障符合区域内入学资格的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
3.县城区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按计划数及报名先后顺序,对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录满后关闭平台窗口)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的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提供学位: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④跨区域申请学校学位的;⑤单纯为进城择校就读而租房居住的。
(四)乡镇(含白鹤街道)中小学校招生
8月12日开始,各乡镇(含白鹤街道)中心学校招生办公室安排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开始启动招生工作。要按照常住地与学校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分配小学和初中生源,并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时发送到学生及监护人手中。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县级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祁东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委常委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筹解决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与突发事件,确保招生政策贯彻执行到位。教育局相应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和分管基础教育的局党组成员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局基教股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2、成立乡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校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支持。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成立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中心学校校长任副组长,中心学校班子成员,辖区内相关中小学校校长及民办中小学校举办者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各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学校分管基教副校长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管理处)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划分招生学校服务区域,积极做好入学引导工作,从严从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
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及相关招生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解疑释惑,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凝聚共识,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接待并回复来访家长群众;各招生学校要设立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规范工作程序
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招生录取过程中,所有学校不得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录取招生费用。小升初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参加,县纪委监委以及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相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公证处人员等进行全程监督,全力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四)严明招生纪律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要按照规定认真审核各类入学证明和信息,不得随意增减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违规招收插班生。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县直学校校长和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直学校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乡镇(街道、管理处)中心学校分管基教副校长和中小学校长为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和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成立监督组,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随机抽查,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组0734-6259676、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34-6259626、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股0734-6296715),开展专项督查,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级、停职、免职、调离或其他处分。对于出现违规行为的民办中小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县通报、核减招生计划、停办一年整顿、吊销办学许可等处分。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1:祁东县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数表
附表2:祁东县2026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数表
附表3:祁东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公示及上报表
附件1:祁东县教育局致全县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祁东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附表1:
祁东县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数表
单位 | 办学 性质 | 招生计划 | ||
乡镇(街道) | 学校名称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
洪桥街道 | 洪桥街道第二小学 | 公办 | 2 | 70 |
洪桥街道第三小学 | 公办 | 1 | 20 | |
洪桥街道第四小学 | 公办 | 2 | 70 | |
洪桥街道明德小学 | 公办 | 9 | 405 | |
洪桥街道第六小学 | 公办 | 2 | 70 | |
洪桥街道白云小学 | 公办 | 1 | 20 | |
洪桥街道育红小学 | 公办 | 1 | 20 | |
洪桥街道东富学校 | 公办 | 1 | 15 | |
合计 | 19 | 690 | ||
玉合街道 | 玉合街道中心小学 | 公办 | 14 | 700 |
玉合街道玉河小学 | 公办 | 16 | 800 | |
玉合街道石门小学 | 公办 | 5 | 225 | |
玉合街道洪丰小学 | 公办 | 1 | 45 | |
合计 | 36 | 1770 | ||
永昌街道 | 永昌街道梅塘小学 | 公办 | 2 | 100 |
永昌街道浅塘小学 | 公办 | 1 | 50 | |
永昌街道曙光小学 | 公办 | 1 | 50 | |
永昌街道芙蓉学校 | 公办 | 6 | 300 | |
永昌街道双星小学 | 公办 | 1 | 50 | |
合计 | 11 | 550 | ||
白鹤街道 | 小学合计 | 公办 | 3 | 60 |
粮市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1 | 30 |
河洲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5 | 112 |
归阳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10 | 435 |
鸟江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3 | 50 |
金桥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8 | 105 |
过水坪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9 | 147 |
双桥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7 | 80 |
灵官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7 | 110 |
风石堰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6 | 145 |
白地市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10 | 420 |
马杜桥乡 | 小学合计 | 公办 | 2 | 10 |
黄土铺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6 | 160 |
石亭子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5 | 65 |
官家嘴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5 | 85 |
砖塘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5 | 89 |
步云桥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9 | 220 |
蒋家桥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9 | 200 |
凤岐坪乡 | 小学合计 | 公办 | 1 | 10 |
太和堂镇 | 小学合计 | 公办 | 16 | 205 |
城连墟乡 | 小学合计 | 公办 | 4 | 50 |
四明山管理处 | 小学合计 | 公办 | 1 | 15 |
公办合计 | 198 | 5813 | ||
县直和乡镇(街道)民办小学 | 船山学校 | 民办 | 5 | 150 |
楚源小学 | 民办 | 5 | 165 | |
成章学校 | 民办 | 1 | 30 | |
云兴湖学校 | 民办 | 1 | 30 | |
文武学校 | 民办 | 1 | 25 | |
洪桥街道春苗小学 | 民办 | 1 | 40 | |
洪桥街道博文学校 | 民办 | 1 | 30 | |
玉合街道鼎山小学 | 民办 | 1 | 40 | |
双桥镇红太阳小学 | 民办 | 1 | 20 | |
风石堰镇金星小学 | 民办 | 1 | 40 | |
风石堰镇御龙湾学校 | 民办 | 1 | 25 | |
官家嘴镇启航学校 | 民办 | 1 | 45 | |
步云桥镇鳌鱼小学 | 民办 | 1 | 15 | |
步云桥镇择善远孝学校 | 民办 | 1 | 15 | |
蒋家桥镇栗山学校 | 民办 | 1 | 28 | |
蒋家桥镇三佳学校 | 民办 | 1 | 15 | |
城连墟乡成龙学校 | 民办 | 1 | 25 | |
砖塘镇百岁门小学 | 民办 | 1 | 15 | |
民办合计 | 26 | 753 | ||
全县总计 | 224 | 6566 | ||
注:县特教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附表2:
祁东县2026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数表
乡镇/街道办 | 学校名称 | 办学 性质 | 招生计划 |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
县直 | 清源中学 | 公办 | 16 | 800 |
县直 | 凤凰中学 | 公办 | 20 | 1200 |
县直 | 达孝中学 | 公办 | 7 | 350 |
县直 | 育贤中学初中部 | 公办 | 7 | 350 |
洪桥街道 | 洪桥街道中心学校 | 公办 | 13 | 550 |
玉合街道 | 玉合街道中心学校 | 公办 | 18 | 800 |
永昌街道 | 永昌街道中心学校 | 公办 | 18 | 800 |
白鹤街道 | 白鹤街道中心学校 | 公办 | 2 | 100 |
粮市镇 | 粮市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2 | 60 |
河洲镇 | 河洲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3 | 120 |
河洲镇第二中学 | 公办 | 2 | 80 | |
归阳镇 | 归阳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11 | 550 |
鸟江镇 | 鸟江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2 | 80 |
鸟江镇丁字中学 | 公办 | 1 | 20 | |
金桥镇 | 金桥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2 | 100 |
过水坪镇 | 过水坪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2 | 90 |
过水坪镇福炎中学 | 公办 | 2 | 65 | |
双桥镇 | 双桥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4 | 200 |
灵官镇 | 灵官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3 | 135 |
灵官镇大同市中学 | 公办 | 1 | 50 | |
风石堰镇 | 风石堰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3 | 150 |
风石堰镇毛坪中学 | 公办 | 1 | 40 | |
风石堰镇紫冲中学 | 公办 | 2 | 70 | |
白地市镇 | 白地市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5 | 225 |
白地市镇万福岭中学 | 公办 | 1 | 20 | |
白地市镇枫树山中学 | 公办 | 1 | 15 | |
马杜桥乡 | 马杜桥乡中学 | 公办 | 1 | 25 |
黄土铺镇 | 黄土铺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4 | 180 |
黄土铺镇三星中学 | 公办 | 1 | 15 | |
石亭子镇 | 石亭子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1 | 25 |
石亭子镇梅塘中学 | 公办 | 1 | 25 | |
官家嘴镇 | 官家嘴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3 | 150 |
步云桥镇 | 步云桥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5 | 225 |
步云桥镇攸陂中学 | 公办 | 1 | 15 | |
步云桥镇坪塘中学 | 公办 | 1 | 20 | |
步云桥镇拔茅中学 | 公办 | 1 | 30 | |
砖塘镇 | 砖塘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1 | 50 |
砖塘镇包圣殿中学 | 公办 | 1 | 50 | |
蒋家桥镇 | 蒋家桥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4 | 200 |
蒋家桥镇第二中学 | 公办 | 3 | 150 | |
蒋家桥镇小坪中学 | 公办 | 1 | 50 | |
凤岐坪乡 | 凤岐坪乡中心学校 | 公办 | 1 | 30 |
太和堂镇 | 太和堂镇中心学校 | 公办 | 2 | 90 |
太和堂镇罗口町中学 | 公办 | 4 | 180 | |
太和堂镇曹炎中学 | 公办 | 1 | 45 | |
城连墟乡 | 城连墟乡中心学校 | 公办 | 3 | 135 |
公办合计 | 139 | 8710 | ||
县直和乡镇(街道)民办初中 | 成章学校 | 民办 | 6 | 275 |
文武学校初中 | 民办 | 1 | 40 | |
云兴湖学校 | 民办 | 3 | 160 | |
洪桥街道博文学校 | 民办 | 1 | 45 | |
风石堰镇御龙湾学校 | 民办 | 2 | 80 | |
官家嘴镇启航学校 | 民办 | 3 | 150 | |
蒋家桥镇栗山学校 | 民办 | 4 | 180 | |
城连墟乡成龙学校 | 民办 | 1 | 45 | |
民办合计 | 21 | 975 | ||
全县总计 | 160 | 9685 | ||
注:县特教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附表3:
祁东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公示及上报表
街道名称:学校名称:年级:
姓名 | 身份证号 | 监护人姓名 | 户口详址 | 房产详址 | 验证人姓名 | 备注 |
附件1:
祁东县教育局致全县小学毕业生家长的
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一年一度的小升初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今年全县初中招生工作,我局印发了《祁东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请您及时登录“祁东新闻网”、“祁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相关条文,准确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希望您的孩子能顺利入学接受初中教育。现对2026年我县小升初入学政策予以简要介绍,请您抽空认真阅读并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一、县直公办初中招生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
四所县直公办初中(达孝中学、清源中学、育贤中学初中部、凤凰中学)和八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成章学校、云兴湖学校、文武学校、洪桥街道博文学校、风石堰镇启航学校、官家嘴镇启航学校、蒋家桥镇栗山学校、城连墟乡成龙学校)按照“计划到校、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其中八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实行小学部直升与超员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1.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学位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四所县直公办初中总计招生2700人,分别是达孝中学350人、清源中学800人、育贤中学初中部350人、凤凰中学1200人。八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总计招生975人,分别是成章学校275人、云兴湖学校160人、文武学校40人、洪桥街道博文学校45人、风石堰镇启航学校80人、官家嘴镇启航学校150人、蒋家桥镇栗山学校180人、城连墟乡成龙学校45人。
2.报名时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8:00前,有意愿就读以上公民办初中学校具有我县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登录祁东县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或扫描二维码填报申请志愿。祁东籍外地回祁小学毕业生于7月31日8:00至8月4日12:00前向县教育局基教股提交证件资料(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可到网上填报申请志愿,网上报名申请志愿时间截止到8月4日18:00前。
3.志愿填报。第一志愿为四所县直公办初中学校,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第二志愿为县直公办初中凤凰中学补充志愿,第一志愿没有选报凤凰中学但有意愿就读该校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此补报。第三志愿为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有意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优抚对象可选择填报直升一所县直公(民)办初中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734-6350296、0734-6259626
4.优抚直升对象。8月7日前,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确定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名单并公示。
5.电脑随机派位。8月11日,若招生学校网上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四所县直公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按照县城区(洪桥、玉合、永昌三个街道)小六毕业生占90%,其余乡镇(街道、管理处及外地回祁)小六毕业生占10%的比例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凤凰中学按照第一志愿派位若已招满,不再进行派位,按照第一志愿派位若未招满,则在未予录取的学生中按照第二志愿进行派位招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若本部小学毕业生直升报名人数超过了招生计划,派位进行录取,若本部小学毕业生直升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先录取本部直升报名学生,不足计划通过派位予以招满。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工作,电脑随机派位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法制、公证、新闻媒体、家长、教师等代表对电脑派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6.公示与录取。8月12日-8月13日,公布公示各招生学校派位录取结果。8月14日,派位录取学生到相应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7.电脑随机派位未派中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安排。凡参与派位未被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回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管理处)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二、县城区洪桥街道中心学校、玉合街道中心学校,永昌街道中心学校招生
1.就读条件。按照“计划到校、就近划片、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要求,这三所街道中心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内。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生源排序免试入学。洪桥街道中心学校、玉合街道中心学校按照生源排序录满招生计划后,区域内仍有未录取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录取,可以统筹调剂到永昌街道中心学校就读。
2.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7日。符合县城区街道办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六毕业生(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除外)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南省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实名注册后登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按照居住地所属划片区域对应招生学校网上申请学位,完成信息采集(详见网上申请学位操作流程)。报名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734-63502960734-6259626。洪桥街道中心学校:刘主任电话13875602139。玉合街道中心学校:彭主任电话13575144761。永昌街道中心学校:蒋主任电话13873481039
3.网上资料初审和现场核验(8月19日-8月21日)。各街道办中心学校牵头组织辖区内学校对学生网上申请学位资料进行初审,短信通知初审通过学生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学校现场核验。8月25日起,各初中学校发送录取通知。
4.初中新生入学阳光分班(8月31日起)。各街道办初中学校、县直公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做好新生入学分班工作。
三、乡镇(含白鹤街道)初中学校招生
8月12日起,各乡镇(含白鹤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安排辖区内公民办初中学校开始启动小升初招生工作。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家长朋友一定要从正规渠道了解掌握招生信息和政策,不要轻信社会上一些所谓花钱可以买到“内部指标”、可以暗箱操作电脑随机派位、可以找“门路”、可以托关系“运作入学”等骗人伎俩。务必通过正常的渠道入学,以免浪费您和孩子的时间、精力与金钱。
各位家长:“身边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我县每所初中学校都有自己的优秀师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请各位家长要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不仅方便、安全,还有利于孩子树立自信,学会自立,使孩子能全面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祝各位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附:祁东县2026年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祁东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8日
附:
祁东县2026年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
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8:00开始至2026年8月4日18:00结束。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报名时间共有五天,请不要集中拥挤在第一天报名,容易造成服务器拥堵。电脑随机派位,与报名前后无任何关联。
登录网址:http://www.qdjyjzsks.com/paiwei/jz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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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祁东融媒
作者:祁东融媒
编辑: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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