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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红方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的公告

来源:祁东融媒 编辑:祁小容 2023-07-11 17: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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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方,男,1987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2023年03月03日被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经研究,决定对王红方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其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号码为:20074304820000585)从刑事判决之日起同时丧失。

特此公告。

祁东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来源:祁东融媒

编辑:祁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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