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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来源:祁东融媒 作者:李沛玲 编辑:祁小容 2022-08-03 15: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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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 建设基础

第1条区域特征

祁东县位于湖南省衡邵盆地西南边缘,湘江中游北岸,衡阳市西部,隶属衡阳市。北抵邵东、衡阳,南连祁阳、冷水滩,东接衡南、常宁,西邻东安、邵阳。地处北纬26°28′1″–27°4′34″,东经111°32′16″–112°20′10″,呈狭长形,县界线长约372公里,南北最长处约39公里,东西最宽处约85公里,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

2020年末祁东县户籍总人口为103.77万人,常住人口为76.69万人。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8.71亿元,其中,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61.66亿元、95.52亿元、154.53亿元。

第2条工作基础

1.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

2016年12月12日,为落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原为县环保局)。

祁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祁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体制机制创新

“十三五”期间,祁东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资源合理开发制度、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制度、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制度、生态文明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覆盖了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自然资源管理与节约利用、生态环境监管与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3.经济绿色发展

激发“内动力”,做优绿色农业。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部级农业基地12个,专业出口(供港澳)基地3个,规模大棚设施农业基地21处。以优质水稻、“五个十万”产业、生猪、特色养殖等为重点,建立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总面积达到33万亩。初步形成了以黄土铺镇、官家嘴镇、步云桥镇等12个乡镇为中心的黄花菜产业带;以砖塘镇、城连墟乡、石亭子镇、白地市镇、灵官镇5个乡镇为中心的姜、芋产业带;以风石堰镇、步云桥镇、蒋家桥镇、太和堂镇、金桥镇等乡镇为中心的中秋酥脆枣基地;以白地市镇、黄土铺镇等乡镇为中心的西兰花基地;打造了归阳文化小镇、黄土铺黄花特色小镇、“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产业格局初具雏形。“祁东槟榔芋”“祁东酥脆枣”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黄土铺镇成功创建全省特色小镇“黄花小镇”。

巧借“外力”,做强生态工业。以归阳工业园为核心载体,坚持龙头引领、培育新兴、壮大集群,深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建新型工业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打造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为核心的百亿级产业集群。

深挖“潜力”,做大旅游业。2020年,待游客441.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9.03亿元。目前,共有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御龙湾休闲度假区、归阳古镇等景点107个,其中乡村旅游景点占75%以上。

4.生态环境提升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严格项目审批,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全面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严格落实《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初步建立了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大力开展蓝天保卫战,“十三五”期间工业废气治理达标率为100%,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减少16%。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工业废水治理达标率100%,县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明显提高,重点河流水质基本消灭劣Ⅴ类,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有序开展净土保卫战,加强耕地保护与土壤质量监测、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废渣整治、农业面污染源的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措施,土壤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积极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实现祁东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5.人居环境改善

“十三五”期间,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县厕所改造任务涉及洪桥街道、玉合街道等25个乡镇,建有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数达到163397户;建设和改造鼎山公园、新区公园等。开展拆墙建绿、见缝插绿、拓荒造绿等绿化行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特色村庄规划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建好休闲农业村庄。

6.生态文明宣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快形成全县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调动全民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与机遇挑战

第3条存在的问题

经济基础薄弱,产业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环保基础治理设施短板有待补齐;制度建设仍显薄弱,生态文明亟待普及。

第4条机遇

“十四五”时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将全面深化实践,生态优势红利将进一步释放;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宏观环境良好,政策优势不断彰显;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为祁东充分发挥自己的生态优势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三高四新”战略,衡阳市支持耒阳市、常宁市、祁东县协调联动发展,组团构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前沿经济带”,省市政策支持,推动祁东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带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新冠疫情下凸显建设生态文明的紧迫性,后疫情时代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生态产业得到新的发展空间。

第5条挑战

疫情对世界经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是无可估量的,新冠病毒极有可能伴随着人类长期存在,疫情持续影响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同时也会降低我县经济发展速度;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城市群等先进地区的加速发展,在产业、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虹吸效应”,祁东面临人才流失的困境;区域一体化发展,使县域之间在交通、资源、成本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逐渐削弱,导致资源要素竞争日趋激烈;环保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多;经济发展对城市的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6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为根本,以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的建设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部署,促进祁东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协调同步。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7条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第三节 规划范围

第8条规划范围

祁东县行政辖区,总面积1872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7个镇、3个乡和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处、1个省级湿地公园。

第四节 规划期限

第9条规划期限

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第10条第一阶段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阶段为2021-2023年。

第11条第二阶段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阶段为2024-2025年。

第12条第三阶段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巩固与提升阶段为2026-2030年。

第五节 规划目标

第13条总体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为指导,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总定位和建设“生态、文明、幸福”祁东的总体目标,通过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依托祁东县发展基础与资源禀赋,加大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化培育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分阶段建设,推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基本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土开发和区域发展布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效改善,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生态产业体系形成规模,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模式初步建立。

第14条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21—2023年,成功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编制和落实各项生态制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落实“生态红线”和河湖岸线保护工作;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建设用地量,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提高绿色经济水平,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

第二阶段:2024—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一步明确各项指标要求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展开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攻坚战。力争基本形成生态制度健全、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繁荣、生态生活和谐、生态文化普及的良好局面。

第三阶段:2026—2030年,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第六节 建设指标

第15条规划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确定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指标体系为六大领域、十大任务共38项指标(其中34项省级指标,34项国家级指标)。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以2020年作为基准年对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38项指标进行测算,其中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水环境质量、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仅国家级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省级要求)、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国家级要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等9项指标未达标,其余各项目指标在2020年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第一节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第1条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包括六大体系的建设规划,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规划》编制完成后提交县政府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制定《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将重点任务和工作分解到各级政府部门。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30年)》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国家、湖南省对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调整情况以及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对该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第2条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进一步健全现有党政实绩考核体系,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把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空间和生态文化建设指标均纳入祁东县党政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比较系统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到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园区和乡镇(街道、管理处),考核结果与单位业绩、评先、奖励挂钩,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在各部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让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主要评估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3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综合决策制度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目标任务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部门间的行动;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审查评估制,对《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进行审查,对《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查,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成效进行评估。

第4条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

继续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围绕水资源保护、河库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库执法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细化河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督查考核机制。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省1号总河长令,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非法采砂运砂整治、河道保洁等方面,每年开展1—2次整治行动,保持全域常态化高压态势。在《规划》中期前,逐步建立河湖生态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管理制度,实现河湖水水质明显改善,河湖环境显著改观。

第5条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持续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环保许可、环境监管、行政权力等政府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以目前国家正在推行的排污许可制度为抓手,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执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及时、如实的公开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同时将重点排污单位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维护公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率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均达到 100%。

第6条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全面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县政府各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均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各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优化规划方案,降低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为祁东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夯实基础。

第7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

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引导与提升镇村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在《规划》期间,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实施方案,落实生态创建的政策资金扶持,充分调动村镇创建的积极性,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解读指标体系,指导各镇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自2022年起,争取每年完成至少“一镇一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申报工作。

第二节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第8条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与交通结构与布局。全面淘汰“散乱污”企业;优化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工业余热利用,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动交通结构调整。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推进重点行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工业污染源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开展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确保规划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双达标。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严管建筑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严抓渣土运营管控;积极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推进农村大气面源综合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烟花鞭炮燃放管控措施。

第9条系统防治水环境污染

加大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按证排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采选、化工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其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推进“县城提质改造三年计划”,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县城建成区和乡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上级考核目标,全县农村地区黑臭水体实现整治全覆盖,加强日常监管,实现长治久清。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污染防治。完成日供水量1000人以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推动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并完善不同风险源的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措施。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对境内河道支流的综合治理;新建截污纳管,加强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化学农药减量。

推进农业农村污水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管理。加强湘江、祁水船舶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完成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暨清漂码头工程建设;制定船舶水污染整治方案。

第10条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和绿色矿山建设

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构建生态清洁小流域的三道防线。《规划》期内,重点完成祁东县白河流域(风石堰镇至双桥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限内,着力打造1—2个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基地。同时加大对无证矿山的整治和持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轻中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和测土配方施肥,从源头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使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深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场地土壤修复程序。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在重点规划环评和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项目环评文件中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有关政策。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报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备案。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耕地周围禁止新建化工医药等项目,从严控制优先区域周边新建污染项目。

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建立涉重行业企业清单,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涉重金属企业,明确相应的减排措施和工程。深化矿区源头和矿山尾砂污染治理,推进白河流域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生态修复,实施区域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重点推进官家嘴镇、太和堂镇、步云桥镇和凤歧坪乡清洁水工程建设。

保护未污染土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荒地等土地进行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减少农业面源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

第11条强化林草资源保护

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以祁东县全县重点河流、重要水库、重大交通干线两侧作为重点建设对象,同时开展县域内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紫色页岩裸露地等造林难度大的区域造林活动。继续开展“三级联动”义务植树活动,推动植树造林向植树造景发展。通过宜林荒山造林,规划造林5万亩。

持续开展森林抚育工程。以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原则,优先抚育密度过大、结构不良、森林质量和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规划完成全县森林抚育面积10万亩。

持续抓好退耕还林还湿。进一步推进优化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重点加强杳湖湿地公园、落排洲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第12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并完善祁东县物种资源数据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加强濒危特有物种及关键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扎实推进湘江渔民退捕转产,促进渔业资源实现增殖放流。

加强对小微湿地的建设与保护。《规划》期限内,在湘江、白河等重点河流、水库实施小微湿地建设。

强化外来物种的防控。建立完善全县外来生物入侵数据库、外来有害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外来入侵物种阻截体系。

第13条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规范危废全过程监管,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定期开展危废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惩处力度。

第14条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管体系

定期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全县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动态。

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源。一是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二是将土壤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三是加强对工矿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加强对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的防控。

逐步完善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制度,加快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第15条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完成祁东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推进区环境应急标准化达标建设及街镇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严把沿江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加强沿江污染源管控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沿江危险废物、重金属、放射源、电磁辐射全过程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保障湘江、祁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祁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以及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第三节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第16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要求,科学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红线基础信息调查,编制生态红线台账,夯实生态红线保护基础;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守耕地保护底线。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严格分级分类管理;从空间和项目两个不同层面入手,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制定《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标准、办法及要求等,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管,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构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与保护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管与执法。

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保障水陆生态安全。有序推进《祁东县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建立健全河道治理、岸线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机制,制定配套的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制度,加大河湖岸线保护力度。

第17条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主体功能区进行规划,按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分区管控,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实施。

第18条严格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全县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

第四节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第19条明确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准入要求

祁东县产业负面清单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设置的禁止准入类5项,许可准入类118项。

省生态环境厅发布1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及衡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祁东县环境管控单元为9个。

第20条推动产业生态化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优化调整工业用能结构;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建成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新型生态工业园区;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开展资源、农业废弃物、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建筑垃圾、泥浆综合利用工程。

第21条推动交通清洁化

加快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实现县域内乡镇至县城半小时交通圈,加强农村桥梁建设和危桥改造;建设交通物流中心;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第22条形成绿色产业发展新动能

优化结构,培育生态工业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鼓励和引导企业走绿色制造之路,采用先进的绿色制造工艺技术,开展绿色化改造,提升用能设备能效,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全县绿色生产体系的构建。围绕主导优势产业抓龙头、引总部,做好产业转移承接,推动产业链整合延伸,引进配套企业,实现链条产业“一条龙”的生产格局,引导工业企业入园发展,推动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制定覆盖全县的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加快推进低端产业淘汰,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审核责任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全面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抓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全面推广绿色清洁生产。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提高农业废弃物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构建“双减一代”“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溯源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发挥农业产业资源丰富的优势,打造黄花菜全国种苗示范基地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油茶、枣业、中药材、商品果蔬产业,建设一批特色种植业基地,推进黄花菜、枣业、油茶、商品果蔬、中药材等“五个十万”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养牛产业区和养羊产业区,在适养区规范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槟榔芋、生姜、草席等“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加快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突出农业产业带动。搭建黄花菜特色小镇产业互联网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数据油茶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一大批知名电商,建成了一个集物流、仓储、电商孵化等为一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产业园,推广“公司+农户+基地+电子商务”的黄花菜产业发展模式,在网上开设“祁东县特色地方馆”,依托电商产业带动其发展。

立足优势,打造特色文旅产业,加快黄土铺镇黄花菜文化主题休闲农业示范园、官家嘴镇黄花源景区建设,打造百里黄花长廊;加快黄花菜博物馆建设,规划建设官山村、新丰村等地的生态农庄、河洲镇落排洲的体验农业基地,推动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

立足循环发展,强化资源节约意识。推进全县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企业生产清洁化和区域工业生态化,积极推进湖南祁东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强化能耗“双控”机制,将“双控”指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制定全县中水利用规划,加快推进中水回用,以祁东县污水处理厂、归阳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区最大规模中水水源,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推广工业节水,提高服务业和消费者节水意识,推动节水社会建设。适度推进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场建设,坚持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农渔结合、农林结合、粮饲兼顾,打造生态循环农业。

第五节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第23条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动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到2025 年,全县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00%。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上级考核目标。

加快祁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提高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确保2023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规划》期内逐年提高污水处理率。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完善乡镇垃圾收转运工程,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确保2023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要求,《规划》期内逐年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实施水源保护工程,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统筹建设小型集中和分散微小型供水工程,持续完善供水管网系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第24条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建设

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一带一路”美丽乡村示范廊道和村庄建设,沿G234产业经济带和S317交通联动轴打造“一带一路”美丽乡村示范廊道,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县乡全域村庄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设国家级美丽乡村2个,省级美丽乡村10个,力争每个乡镇创建2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

推广绿色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鼓励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引导建筑产业绿色化发展,宣传推广绿色建筑。

第25条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划期内继续加大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力度。

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机制建设。2021-2025年全面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完善乡镇垃圾分类及垃圾收运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村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县。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2022-2030年完善“村收集、乡储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储运网络,构建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第26条培育生态生活方式

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农业及服务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量,引导城乡居民使用节能型产品、节水型器具等,倡导绿色消费。增加对绿色采购的财政支持,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

第六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第27条推进生态文化发展

弘扬传统生态文化,扶持和挖掘传统祁剧、渔鼓、曲艺、祁东话等民间民俗艺术活动,积极创新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以建设特色文化名县为目标,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文化宣教,引领各类企业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生态文化。

第28条加强生态文明宣教

构建生态文化教育体系。借鉴发达地区生态环境教育理念,开发多样化的环境教育资源。强化党政干部生态文化教育。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企业开展生态文化教育。

强化全民生态文化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第29条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建设生态文化宣教基地。依托四明山省级森林公园、红旗水库、杳湖湿地、熊罴岭、鼎山风景区等建设一批具有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生态文明、环境文化宣教基地。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政务公开制度,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公众监督,使公众在参与中不断强化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重视公众参与的平台、渠道和载体,使公众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传达到政府决策部门,将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重点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第1条重点工程及投资

本《规划》提出祁东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重点工程项目库,按照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归类,共有45 项重点工程,其中生态制度领域6 项、生态安全领域11 项、生态空间领域2 项、生态经济领域11项、生态生活领域11项、生态文化领域4 项。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节 效益分析

第1条环境效益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显著加强,生态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资源约束、生态系统退化的局面得到缓解,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安全和稳定性明显提高。

第2条经济效益

以生态环境建设为载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将祁东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效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支柱产业不断升级壮大,投资环境的竞争力不断增强。

第3条社会效益

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居民生态意识普遍增强,人口素质普遍提高,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观念深入人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4条组织保障

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祁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考核指标和工程任务“双包双控”制。

第二节制度保障

第5条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祁东县生态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领导小组定期检查评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对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节资金统筹

第6条资金保障

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健全公共财政支持政策,逐步提高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扶持资金,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保障创建各项工程任务的资金投入。按照价值规律和“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基金。

第四节 科技创新

第7条科技创新

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展生态环境调查,建设环境资源数据库,强化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变化趋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在工业清洁生产、农业技术、能源开发等相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合作建立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吸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到祁东县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优秀人才保障。

第五节 社会参与

第8条社会参与

不定期地公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内容和生态环境状况,维护公民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违反环保法行为的作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和表扬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先进事例,公开曝光违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要求的行为,并设立群众意见的反馈机制,积极推行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组织发动县、乡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来。

来源:祁东融媒

作者:李沛玲

编辑:祁小容

本文链接:http://www.qdxw.com.cn/content/2022/08/03/11593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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