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1月27日讯(记者:彭康 通讯员:屈金生 彭澎)25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阻碍交通警察执法的嫌疑人刘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过水坪镇政府联合开展春运摩托车违法载客专项整治行动。上午九时三十分,交警大队永昌中队民警依法查获了刘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该车还存在严重的违法载客行为。面对交通警察依法处理,刘某拒不配合,且无理取闹,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有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目前,刘某巳被送往县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康 、屈金生 、彭澎
编辑:曾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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