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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非法种植罂粟,获刑5年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小花 编辑:王琦 2021-12-30 1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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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融媒体中心12月29日讯(通讯员:蒋小花)28日,县人民法院对周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依法进行了宣判,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家中放养了三口鱼塘,其听信别人说用罂粟果实熬水散于鱼塘里可以防止鱼发病。2020年6月,周某在某镇马路边采摘了5颗罂粟果实存放于家中。同年9月,他将罂粟果实内的种子播种于自家的土地中,并浇水、施肥、除草,播种土地共9块,播种面积约为1.2亩。案发后经现场清点,周某种植罂粟共计5,432株。经衡阳市农学会专家鉴定其种植的植物系罂粟植株。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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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小花

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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