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9月8日讯(通讯员:王斯、黄伟)近日,永昌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建筑工人工地摔伤住院医药费用纠纷,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熊某是一名建筑工人,受某建筑公司的雇佣从事砌砖。今年7月23日早晨7时30分左右,熊某在工地砌砖时,不慎摔倒受伤,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8天,花费医疗费用5030.95元,出院后遵医嘱在家中休养治疗。后熊某与某建筑公司因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的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双方当事人到永昌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运用情、理、法,向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该建筑公司自愿一次性支付熊某各项费用1万元。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斯、黄伟
编辑:曾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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