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6月1日讯(通讯员:许天喜)5月26日晚,受害人肖女士收到县公安局洪桥派出所为其追回的5万元现金,说道:“真没想到这笔钱这么快就被追回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肖女士对派出所民警积极作为,为民办实事连连称谢。
5月23日中午12时许,邓某某同母亲肖女士到洪桥派出所报警:我母亲卡里5万元钱被人转走了,请求民警找回。
经了解:今年4月邓某某用自己的手机登录微信,发现其微信绑定母亲肖女士的中国银行卡,在3月25日至4月11日被人陆续转走共约5万元。民警根据办案经验,询问邓某某近期有没有将微信密码告诉别人或者借用他人手机登录微信,此时邓某某才恍然大悟,据其回忆大约在2021年3月20日,邓某某借用好朋友龙某的手机登录自己的微信,出于对龙某的信任,邓某某遂将自己的微信密码及支付密码都告诉了龙某,一时龙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经侦查于5月26日将龙某抓获,在铁证面前龙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龙某在得知邓某某的微信密码及支付密码后,发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有钱,便连续不断地从邓某某的微信里转出一笔笔钱用于自己挥霍(包括购买苹果手机三台、摩托车等),直至将邓某某微信绑定其母亲卡里的5万元花光。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信息化时代,微信和支付宝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请大家妥善保护自己的相关信息,不要随意将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等支付软件的账户、密码等信息泄露。如果手机丢失或被盗,也不要慌张,第一时间到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的开户银行进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到侵害。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许天喜
编辑:曾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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