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5月3日讯(记者:蒋海军 通讯员:周红卫)“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汲取教训。当然,也不乏有心存侥幸,再次以身试法之人。5月1日晚,龙某饮酒驾驶机动车冲卡后,还返回执法现场,戏弄交警,这种“酒癫子”简直让人大跌眼镜,哭笑不得!
5月1日22时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洪桥中队的民警正在县城322国道交通岛的红绿灯路口设卡,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此时,一辆号牌为湘D6XX16的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往东驶来。当执勤交警用手敲响车门,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龙某非但不开车窗接受检查,反而驾车冲卡,扬长而去。龙某将车辆隐藏后,扫码乘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大摇大摆地来到交警执法现场,对民警指手画脚:“你们刚才谁拦我朋友的车,还拍打我朋友的车门,必须要给个说法……(还有一些脏话)”。民警没有理会,在撤队时,这个“酒癫子”还拦住警车不让走。龙某的行为引起了在场交警的警觉,交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经过多方查证:龙某就是冲卡的驾驶员!经酒精测试,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4mg/100ml,而且以前也因饮酒驾驶被祁东交警作过处罚,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龙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写了一封颇为深刻的检讨书。可惜检讨书写得再好,也无法逃避法律的严惩。5月2日,驾驶员龙某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祁东县公安局依法决定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海军
编辑:曾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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