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融媒体中心3月31日讯(通讯员:李钰)30日,县人民法院金桥法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审判法庭搬到当事人身边,在金桥镇金桥居委会巡回开庭,当庭宣判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并且两人系青梅竹马,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平日里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也很正常,如果两人在今后的生活中多沟通交流、相互包容,还有和好的可能,故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
原、被告未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亲戚和村民提出了自己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法庭工作人员都一一解惑答疑,并鼓励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祁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李钰
编辑:曾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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