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祁东分站4月20日讯 20日上午,我县召开扶贫车间相关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相关工作。县委副书记周志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了《关于加快全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条件,明确了扶贫车间建设的奖补措施及工作要求等。
通知指出,认定为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或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所在地,通过建设、购买或租用标准厂房或其他构筑物,拥有相对固定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除外)的经营场所;必须长期带动5名以上(含)贫困人口就业,每人上一年度累计就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发放工资不少于10000元;必须为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周志敏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对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既要做到应统尽统,又要确保公平公正;要通过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业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加贫困群众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如质如期建成小康社会。
副县长候选人龙新林出席会议。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作者:王辉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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