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祁东分站11月19日讯(通讯员 黄伟)近日,金桥镇调委会调解了一起因学生突发精神疾病,学生家长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经了解,学生陈某在金桥镇某中学读初中,今年7月份,陈某突发精神疾病,8月份在株洲某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月,10月份又在该医院住院治疗,现已出院。据陈某跟其母亲说,今年3、4月,其在学校上学期间,曾被同校几名女生欺负及打骂。陈某父母认为其女儿突发精神病是由学生打骂造成的,故而学校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因此要求学校承担陈某住院期间的费用及后续康复治疗费用。但学校表示,陈某从没跟学校老师反映过其在学校被人欺负,况且陈某病发距其所说的被其他同学打骂已过去了几个月,并无证据证明陈某患病跟其被打有关,因此学校不存在监管上的责任。通过调解,虽然无法证实学生陈某病发是否跟其被打有关系,但学校出于人道主义出发,对陈某患精神疾病一事进行了救助,陈某父母不得再以此事要求学校进行其他补偿。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作者:曾卫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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