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祁东分站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慧芬)8日,我县再次查处一起违反规定在县城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其进行教育并处罚款。
1月8日下午4时许,居民周某家中喜事,其叔侄前来道喜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庆贺,县“两禁办”工作人员闻讯赶到,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并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
县“两禁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严厉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抛撒焚烧冥纸冥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温馨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大气,影响居民工作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杜绝在县城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别让喜事成忧事。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作者:叶芳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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