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祁东分站1月3日讯(通讯员 黄伟)1997年,蒋家桥镇樟木村雷某承包了村里6亩荒山种果树,租期为25年,2022年到期。今年3月,政府修S231公路征用了雷某承包的0.8亩果园。雷某认为承包合同还没到期,征地款应该归他所有。樟木村委会认为雷某承包的荒山土地所有权是村里的,征地款应该归村委会,不应该给雷某个人。双方争执不断,雷某扬言征地款不给他,就要去马路上阻工。
蒋家桥镇分管交通的周书记听取村干部汇报后组织国土所、司法所、包村干部一起出面调解。调解员来到村里,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认为:雷某与村里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雷某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把荒山变成果园,使土地增值了,土地增值的那部分钱应该分给雷某。根据荒山与果园征地补偿款的差额乘以征地面积,就是雷某付出劳动应得的征地分配款。经调委会计算,雷某应分得征地补偿款、果树损毁补偿款合计9115元,其余的征地款归村委会所有。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作者:曾卫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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