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全面进入旺季,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日趋活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坚决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2、坚决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商店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经营、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6、鼓励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经营户到依法审查批准位于集镇边缘建一层建筑物专店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7、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应急、市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34—6273119
特此通告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来源:祁东融媒
作者:祁小容
编辑:周云凤